
晚节传染病报告管理
一、报告卡管理与数据审核
1. 线上报告卡的管理方式:
在本系统中,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或数据交换的方式实现自动生成和存储。如果没有网络直报条件,报告卡将由代报单位保存并签名备案。
2. 数据审核规则:
对于收到的报告卡,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卡片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并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报告内容。对有疑问或填写错误报告信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
3. 未完成报告的处理方式:
responsibility for reporting incomplete cases, regardless of the type of disease.
二、数据补报与分析
1. 数据补报规则:
whenever漏报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补报需提交相关资料,并明确补报单位和时间。
2. 分期分析规则:
- 年度报告(年度): 冬季期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须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分析,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季度分析(季度): 每年季度末对各相关地区情况进行传染病疫情分析,市、县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月进行动态报告。
- 月度分析(月度): 当发现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及时作出专题分析,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疫情监测与预警
1. 病情监测规则:
当毗邻地区出现未治愈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 notified情况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疫情信息。
四、数据保存与备份
1. 线上报告卡保存:
各医疗机构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代报单位保存并签名备案。
2. 离线报告卡备份规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报告卡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暂不符合条件的应打印成纸质卡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进行保存备案。
3. 线上报告单处理规则:
若有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信息,并按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 报告管理系统功能调整:
涉及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发生需求变更和功能调整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风险评估,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后实施。
2. 网络安全保护:
- 专网或虚拟专网管理: 必须使用专网或虚拟专网进行网络报告,并逐步覆盖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信息账号安全管理: 相关机构应根据信息安全三级保护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分级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安全管理。
六、考核评估
1. 年度督导检查规则: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
2. 质量考核规则:
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将传染病数据使用的登记和审核制度纳入工作考核范围,不得利用传染病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对外泄露传染病病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资料。
七、实施管理措施
1. 数据库管理规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报告卡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暂不符合条件的应打印成纸质卡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进行保存备案。
2. 离线报告单管理规则:
若有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信息,并按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数据使用规则
1. 数据使用登记与审核:
各级医疗机构在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时,不得利用传染病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对外泄露传染病病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资料。
2. 个人信息保护:
相关机构应建立传染病数据使用的登记和审核制度,并明确信息使用人不得转让、泄露或泄露他人隐私信息。所有处理信息的账号和密码均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保护,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存档和使用。
以上是《晚节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改写版本,旨在保持原文章的核心内容与专业性,同时优化了语言表达,使其更清晰易懂。
推荐阅读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